这里的效率不是说开发者写代码的效率,而是浏览器执行这个选择器的效率。
在看 CSS 的书或者教程的时候,是不是看过这句话:“浏览器是从右至左来处理选择器的”。当然了,如果你没有看到过这句话也无所谓,现在有同样意思的话,就放在这里,现在看也无妨。
那么再来说下浏览器工作的过程,这里是渲染的过程,得到数据之后,浏览器要先绘制一个 DOM 树,然后再有一个 “reflow” 的过程,这个过程就是在 CSS 文件下载之后,确定要渲染的元素在 DOM 中的位置,而 CSS 样式中,很多很多在应用的时候都要有一个 “reflow” 的,过程,所以,避免这个过程,后者减少这个过程,都会相当大的提升浏览器的效率。
还有一个就是 CSS 选择器的优先问题了,这个这里不多说了。
那么,我们不多废话,直接上例子和代码:
例如,我们通常的选择器会这么写
.content a {}
那么根据上面几条理论,浏览器的工作过程是绘制好 DOM 树之后,就会查找页面中所有 a 元素了。查找到所有的 a 元素之后,又开始查找出于 .content 类下面的 a 元素,此时,如果页面有好多好多 a 元素就会是一个非常耗费资源的事情。那么如果这里有更多个 .content 呢?
所以,我们可以这么写,给每一个 a 元素添加一个 class 就可以了。
然后变为
.content .xxx {} 或者 #xxx .xxx {} 这样呢,效率就会更高了。
那么,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使用太多的层了,也就是限制太多了,例如;
#xxx ul li p a {}
同样的按上面的理论来说,先找所有的 a 然后找所有包含 a 的 p ,依此类推,那么效率肯定是很低喽。
改写后的 可以给 a 添加 class,那么就可以写作 #xxx .xxx {} 效率高了不是一点两点啊。或者给 ul class 嘛,那么就写作 .xxx p a {} 但是这样效率提升并不明显啊。
好了,完了,这只是基本的方法。前端效率的提升,需要慢慢理解,慢慢琢磨,慢慢来嘛。